歡迎本校師生辦理行動載具(iPad)借用

一、為推廣數位閱讀、普及行動學習,自101年10月15日提供
        行動載具(iPad)借用服務,惟限館內使用。
二、借用方式:本人以雙身分證件(驗證)及學生證或教職員證
        (押證)方式辦理借用
,同一時間以借用一台、每次借用以
        3小時為限,限當天借還。
三、服務櫃台:圖書館二樓數位媒體實作中心。
四、借用規則辦法,請詳閱「逢甲大學圖書館行動載具借用服務
         施行準則」。
五、服務諮詢:圖書館 沈珮琴小姐 (分機:2674, 2685)
六、相關網頁:逢甲大學多媒體學習站